根據省政府第297號令《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將部分省級行政管理事項調整由市、縣、自治縣和洋浦經濟開發區實施的決定》、海南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《關于自行公布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結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我局自2021年4月1日起,調整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和備案共9個事項審批權限至各市縣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。具體事項如下:
1. 第三類《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》核發
2. 第三類《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》延續
3. 第三類《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》補發
4. 第三類《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》注銷
5. 第三類《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》許可事項變更
6. 第三類《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》登記事項變更
7.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備案
8.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備案憑證變更
9.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備案憑證補發
特此公告。
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
2021年3月22日